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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袋(瓶)回收处置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3 本文来源:总务办

为保障医院工作顺利开展,我院拟对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袋(瓶)回收处置项目进行比选采购,现发布采购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

      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袋回收处置项目

项目要求:

1、按照医院要求及时清运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袋(瓶),并对现场进行清理。同时免费收集和清运玻璃瓶。

2、根据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规定,需自行负责提供包装袋、包装箱、扎绳等必要工具,用于收集的包装袋、包装箱应有明确标识。

3、需建立转移联单制度,转移交接内容包括签收、交接记录,记录中明确记载类别、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双方交接人签名等并归档。

4、进入院区工作人员须按医院相关要求执行。

5、服务期限:三年

6、预算价格:塑料瓶、输液袋最低限价1.2元/公斤

7、支付方式:供应商按每月实际回收量据实结算,在次月5-8号内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向医院支付费用。

8、报价要求:投标供应商按塑料瓶、输液袋回收单价进行报价,包含运输、人工等所有费用。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在四川省卫健委公布的四川省有能力回收未被污染输液瓶(袋)企业名单中。

3、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及联合体投标。

二、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比选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4月3日—2023年4月6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现场领取纸质采购文件,请前往成都市金牛区蓉都大道1120号总务办领取。

三、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公章)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身份证原件

(五)具备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列入医院黑名单库的公司不能参与我院招标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7日8:30-9:30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成都市金牛区蓉都大道1120号总务办。中选结果同时在(http://www.cds8yy.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六、联系方式

地    址:成都市第八人民医院(成都市金牛区蓉都大道1120号);

联系人: 徐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 028-68705041

监督电话:028-68705023

七、公告发布:医院网站进行发布,院内公告。

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注]:本比选采购项目报名时不再单独提供招标文件。投标时以上资料必须齐全,报价单及投标文件正本须每页加盖报价单位鲜公章; 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质材料或提供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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